零售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

中国经济网 2017-07-15 17: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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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 零售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

据新华社记者14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山西加强了中药配方颗粒的监管,根据新规,免煎中药今后只能在区级以上医院使用和销售,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  中药配方颗粒,俗称“免煎中药”,是近年来增长迅速的新型中药制剂。过去,患者按照医生的药方抓中药,经过煎煮后才能服用。免煎中药则把一大包中药经过提炼、浓缩、粉碎变成一袋袋中药颗粒,省去了患者煎药的麻烦,方便快捷,药品疗效也有保障。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内中药配方颗粒依然处于试点阶段,传统中药加工成颗粒制剂后,给鉴别工作带来难度,只靠传统目测鼻嗅的方法难以辨别真伪。如果监管不到位,就会给不法商贩以可乘之机。加强中药颗粒的监管后,中药配方颗粒的小包装上都有产品批号、有效期,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只要追查厂家的批次,并根据中药配方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即可判断其质量是否合格。  中药颗粒相比中成药,有更严格的配伍要求。因此,业内人士提醒,区级以上医院才有资格使用中药配方颗粒,街边小诊所、零售药店是没有销售资格的,购买免煎中药时应该选择正规医院。

来源:大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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