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办理小区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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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2014年12月31日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和商业项目以及存在信访问题项目的房屋权属登记问题,从3月1日起,大同市华北星二期等首批10个项目可以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了。这是记者2月28日从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了解到的。
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尽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2018年2月本市出台的《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本市对2014年12月31日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和商业项目,以及存在信访问题项目陆续解决房屋权属登记遗留问题,总体原则采取购房人办证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补办手续、补交税费相分离的办法,优先为购房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首批开办的10个项目名单和开发公司分别为:
华北星二期(大同华北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西京府(大同市开发区广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御龙庭一期(山西万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御昌佳园二期(大同市御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复地御澜湾(大同市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富力城一期(大同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鸿铂蓝郡三期(大同市江鸿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凯德世家(一、二期)(大同市阳光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月星国际家居建材广场(一、二期)(大同市星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枫林逸景·龙湖园(大同市万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此次共涉及项目162个,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确保房屋权属登记顺利展开。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法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妥善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财政、发改委、规划、住建委等部门将限制其对新项目的立项、报建、招标投标;国土局将不准许其参加土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房管局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等手续;工商局利用社会信用信息公示手段将失信企业信息列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而购房人提供虚假申请资料骗取房屋登记的,也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另外,从3月1日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原始购房价格的10%调整为上市成交价格的1%。房屋交易申请人应如实申报房屋成交价格,如果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将按照评估价计征土地出让金。(来源于大同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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